根據貴州省總工會、貴州省民政廳、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《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》(黔工總字〔2017〕31號)和六盤水市總工會《關于印發(fā)<六盤水市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方案>的通知》(六盤水工發(fā)〔2018〕8號)精神,經盤州市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盤州市總工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32名(編制外人員)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聘用原則和程序
招考聘用工作嚴格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實行公開報考條件、公開考試程序、公開考試結果“三公開”制度。按照擬定招考計劃、發(fā)布招考公告、報名及筆試、資格審查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和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。
二、招考計劃和職位
盤州市總工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32名(詳見附件:《盤州市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公開招考聘用崗位計劃表》)。
三、招考對象及報名條件
(一)招考對象
盤州市戶籍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(yè)生(不含定向生、委培生)。
(二)報名條件
1.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熱愛社會主
義,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,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,遵紀守法。
2.年齡在18周歲以上(2000年4月18日之前出生)、40周歲以下(1978年4月18日之后出生)。
3.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,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。
4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。
(三)以下人員不得報考
1.定向到具體單位的當年應屆畢業(yè)生。
2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。
3.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。
4.任職(工作)或服役期間發(fā)生重大責任事件人員;曾因貪污、行賄受賄、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、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(不合格)的人員。
5.在各級公務員招考、事業(yè)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。
6.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。
四、招考程序
(一)發(fā)布公告
2018年4月12日至18日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發(fā)布招聘公告,公告期7天。
(二)報名
報名統一在盤州市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(以下簡稱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)的領導下進行。
1.報名時間:2018年4月19日— 4月23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),節(jié)假日不休。
2.報名地點:盤州市總工會一樓辦公室(黔錦假日酒店一樓),咨詢電話:3677111,3636900。
3.報名方式: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。
4.報名要求:
(1)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(一式一份),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張;自帶U盤拷貝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電子照片(相片格式為JPG,像素20KB以下,規(guī)格為彩色、白底,相片統一注明:身份證號碼-姓名);委托他人報名的,還須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2018年應屆畢業(yè)生不能提供畢業(yè)證的,須提供《就業(yè)推薦表》或所在學校證明。
(2)報名時按照黔價費〔2010〕55號文件的收費標準,收取報名費100元。
(3)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《盤州市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報名表》和《盤州市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報名花名冊》。因填寫不真實、不完整或填寫錯誤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負責。
計劃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達到1︰2方能開考。如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︰2比例時,則按1:2比例相應縮減計劃招考人數。
(4) 已經參加工作的人員報考的,需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。
(三)資格審查
資格審查在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。
根據報名條件現場進行資格審查,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。
(四)《筆試準考證》領取時間及地點
時間:2018年5月4日(上午8:30-12:00下午14:00-17:30);
地點:盤州市總工會一樓辦公室(黔錦假日酒店一樓)。
筆試地點:詳見《筆試準考證》。
五、考試
考試工作在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,考試分筆試和面試。
(一)筆試
1.筆試為閉卷考試。
2.筆試科目:工會理論和工會業(yè)務知識、時事政治、寫作,分值為100分。
3.筆試時間:2018年5 月5日上午8:30--11:30
(二)面試,分值為100分
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2: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,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,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。
領取《面試準考證》的時間另行通知。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:詳見《面試準考證》。
六、總成績計算
1.總成績=筆試成績×60%+面試成績×40%
2.筆試、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“四舍五入法”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,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,以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。
3.筆試、面試成績公示:筆試、面試成績將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為3天。
七、體檢
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以1: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;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,取消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資格,職位出現空缺的,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(以下簡稱依次遞補)。
體檢在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(yī)院開展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。其他體檢結論、鑒定一律不予認可。體檢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(國人部發(fā)〔2005〕1號)、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》、《關于修訂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及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(zhí)行〉(試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0〕19號)、《關于印發(fā)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0〕82號)、《關于印發(fā)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3〕58號)和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知標準(試行)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6〕140號)以及我省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體檢結果由體檢醫(yī)生簽字和體檢醫(yī)院蓋章簽字確認;對于體檢當場能出結果的體檢項目,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,采取當場提出申請、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。對于體檢當場不能出結果的項目,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進行公示,首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,自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要求,復檢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,并以復檢結果作為最終結果,復檢只能進行一次,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。
八、考察
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,考察工作由市社工招聘辦(市總工會)負責,考察要做到全面、客觀、公正。
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學歷、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、能力素質、學習和工作表現、遵紀守法、廉潔自律等?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(guī)定的報考資格條件,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、準確。
在考察中發(fā)現下列情況之一者,視為考察不合格,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,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資格。因考察未通過出現職位空缺的,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
1.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,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。
2.定向到具體單位的當年應屆畢業(yè)生。
3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。
4.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。
5.報名時虛構或隱瞞個人工作單位、學歷資格、政治面貌等相關身份信息獲取報名資格的人員。
6.截止到考察時未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學歷、學位證書的人員。
7.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。
8.在各級公務員招考、事業(yè)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。
9.有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得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!
九、公示、聘用和簽訂勞動合同
(一)公示和聘用
經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合格的人員,確定為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擬聘用人員,統一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七天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,取消聘用資格;因擬聘用人員經公示后被取消資格的或自愿放棄出現職位空缺的,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確定為擬聘用人員。
(二)崗位確定
確定為擬聘用人員,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招考聘用的崗位(若考生之間協商一致,經用人單位同意后可調換崗位),由盤州市總工會行文擬予以聘用。擬聘用人員應在規(guī)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,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;崗位出現空缺的,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
(三)簽訂勞動合同
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,試用期為3個月。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,與盤州市總工會簽訂勞動合同,勞動合同每兩年一簽。
十、待遇保障
(一)工資
1.試用期工資:擬聘用的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00元。
2.簽訂勞動合同后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的工資由兩部分組成。一是基礎工資。以當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(目前盤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)為基數,大專學歷者1.8倍、本科學歷者1.9倍、研究生學歷者2倍。二是工齡工資。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工齡從根據黔工總字〔2017〕31號文件規(guī)定招錄后首次簽訂勞動合同開始計算,工齡每增加1年增加月工資100元。
3.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工資上限不高于當年當地同級同職事業(yè)單位管理人員試用期滿轉正后的工資標準。
(二)社會保險、住房公積金及年終獎
1.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依法參加社會保險、繳存住房公積金。
2.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年終獎由盤州市總工會自行籌資發(fā)放,人均標準按所在單位當年度考核等次對應金額的1/5到1/2之間確定。
(三)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的待遇保障:在今后執(zhí)行過程中,貴州省總工會、六盤水市總工會若有新的規(guī)定出臺,按新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十一、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項
(一)紀律監(jiān)督,招考聘用工作由市社工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,接受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、檢查和監(jiān)督,并接受紀檢、監(jiān)察部門及社會的監(jiān)督。
(二)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用書,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。
(三)在招考聘用工作中,要做到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堅持原則,嚴守紀律,嚴格把關,堅決杜絕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。如有違紀情況發(fā)生,對考生取消考試或簽訂合同資格并記錄在案,3年內不得參加盤州市組織的相關考試;對其他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。
(四)本公告及相關事項解釋權屬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。
(五)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,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。
盤州市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領導小組 2018年4月12日